发布日期:2016-12-26 浏览量:
体育与健康学院、音乐与舞蹈学院、美术与设计学院:
根据省教育厅文件《关于做好2016年学校体育美育年度报告报送工作的通知》(甘教体函[2016]71号)精神,按照分管校领导批示,由教务处牵头你们三学院做好我校2016年学校体育美育年度报告报送工作,请于12月30日以前,将文件要求的下列内容报送教务处行政科。联系人:焦健。
特此通知
教务处
2016年12月26日
附件:文件要求扫描照片
上一条:我校试行实验(训)室建设申报评审管理办法的通告
下一条:关于有关学院报送2017年临时聘用校外代课教师计划的通知
版权所有:陇南师范学院教务处
地址:陇南师范学院本部学术中心二楼
电话:0939-3202016 陇ICP备16000659号-1
甘公网安备 62122102000303号
学院微信
学院抖音