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布日期:2016-12-26 浏览量:
各学院:
学校于11月26日下发文件《关于印发< 陇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实验(训)室建设项目申报评审管理办法(试行) >的通知》(校发〔2016〕91号)。请各学院保存好该文件并组织学习,以便掌握文件精神,推进我校实验(训)室建设建设和管理。2017年全校实验(训)室建设项目申报已进入汇总阶段,已有各学院申报的实验(训)室建设项目10余个,还未申报的学院,抓紧报送材料至教务处教学管理科马小飞老师处,以便做好学校专家会议前的汇总工作。
特此通告
教务处
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九日
上一条:关于做好2017届毕业生提前就业学籍管理工作的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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